4月19日上午,汕头大学在桑浦山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讲座。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欧爱民教授应邀作题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发展与创新》的专题报告。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全体参会人员参加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喻洪主持会议。
欧爱民教授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党组织与党员的总规矩,也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因其特殊的地位与作用而被称为“党内刑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2023年12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条例》,这是第三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新修订的《条例》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学习与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具有重大意义。
欧爱民教授从“纪律处分制度的早期探索”和“《条例》的发布与完善”两个方面详细梳理了《条例》的历史沿革,并深入剖析了本次修订的《条例》的特色亮点。他指出,新修订的《条例》与之前相比,总条文数由142条增加至158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呈现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促进执纪执法贯通”等五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喻洪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表示,欧爱民教授的讲解,对于参会人员全面把握、学习贯彻、学懂弄通新修订的《条例》具有很好的启发。他强调,原原本本、入脑入心学习《条例》是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希望全体党员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4月19日,学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并对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学校党委将继续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逐条学习《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
来源:党委宣传统战部
文字:叶楠楠
摄影:李倩彤